本人26岁,在江西山水工作,于2012年9月份到江西山水旅行社工作,工作内容主要是淘宝客服人员,自到山水工作后,江西山水旅行社一直不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申请人购买保险。在2013年9月份开始拖欠员工的工资一直不予发放,实际工作期限自2012年9月至2013年10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罗蕾,男,现住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渔业新村24号附2号,身份证号:360124198806212112,联系电话:18779129057。
被申请人:江西山水旅行社,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滕王阁仿古街48号,经营地址:经营场所: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西路173号悦来宾馆6楼,联系电话:13907092083。
法定代表人:徐祖来, 职务:总经理。
作为社会底层人员,一份工资就是一个家庭的养家糊口的工作,有钱就能欺负穷人吗?
对于哪些没有良心的奸商,我该怎么办?
已经把劳动仲裁处交上去了,但是江西山水旅行社的总经理不去领文件,难道我要放弃这份我应得的工资?
求求大家给我指条明路。
这是本人在江西山水工作是与合作社来往的传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