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年前和朋友在霍山县邮政储蓄银行为人担保一笔贷款,逾期2年多,银行已起诉并进入执行,但银行在申请执行时,只要求执行担保人,对贷款人听之任之,给担保人造成经济损失,贷款人逍遥自在。担保人与银行理论,银行工作人员态度蛮横、作风恶劣,扬言要打人。经多方了解后才知道,贷款人与银行关系深厚。大搞关系贷、人情贷,银行不敢动贷款人,害怕贷款人翻脸,这才知道霍山这个小邮储银行2013年有许多贷款收不起来,搞的正行长调走,副行长停职收贷,我认为这样银行不如关门,这是典型的银行和贷款人合伙坑害担保人的行为,对担保人极不负责。告诫大家千万不要和这样的银行打交道以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