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的体制性弊端如不解决,反恐成效将事倍功半

  熟悉世界各国警察管理的人应该都知道,中国警察在一些方面是相当另类的。如果一名美国警察专家来中国交流,知道了中国警察体制上的一些现象后,估计会惊讶不已。
  而这些现象基本上都属于体制性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反恐成效将大打折扣。
  现在就阐述一下这几个方面:
  一、路面警力要么只管治安,要么只管交通,交巡警目前是非主流:
  这个问题应该不难理解:反正政府要放一帮人在街面上,那么从成本效益的角度上讲,当然是这帮人管的事越多越好。
  既然都有一帮警察在街上管治安了,那么交通有啥不能管的呢?还非得另设一帮人放到大街上,只不过帽子变成了白色的?
  别说交巡合一了,连城管的活儿都应该交给警察,反正都有一大帮公务员在街上了,那么市政综合执法纳进来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反正只是现场处置,哪怕后续处理再转交给城建部门都成。
  全世界基本上没有几个国家还是交巡分立的了,交巡分立的一个最荒唐的后果就是:交警执法被人打了,他不能直接抓捕嫌疑人,而是要自己拨打110报警,然后由派出所或巡警队来出警处理。警察让人打了还得自己再打电话报警,这要是放在美国得反人逗笑了,全球也没有几个国家的警察是这样的。
  那么回到反恐上,交警要是遇上了正在杀害人民群众的暴恐分子,他又能做什么呢?他没有武器,也没有治安执法权,此时和街上的老百姓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难道拿交通指挥棒去和恐怖分子搏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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