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中标改用【美国式竞价法】才能端正公司上市的目的
(2014-01-15 08:50:49)
目前我国新股IPO发行过程,“网下询价陷入了一种困境。”
我们采用的竞价方式是荷兰式竞价法,即网下所有中标的询价对象都按最低中标价统一认购股票,在此竞价方式下,只要敢报高价就一定可以中标,并能按最低中标价成交。
但若改成美国式竞价法,即高报价必须优先高价认购,低报价次后低价认购,中标者认购价各不相同,该竞价方式鼓励低报价。
不过,有专家认为,“美国式竞价方法虽然能够压低新股价格,但公司IPO溢价大打折扣,无疑也会挫伤公司上市的积极性”。
但东方认为,目前及未来,有大批公司期待上市,然而股市提供公司上市的机会,是为了企业快速发展的直接融资,是为了扩大再生产!
因此,“挫伤积极性”恰恰是应对多数股市挤破脑门上市圈钱套现的目的!保护真正需要上市的公司,保护真正的投资者。
美国股市的成功,首先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的成功,我们为什么要学荷兰式竞价法?荷兰股市很成功吗?
美国股市自2000年来由近9000家公司,已经缩减到目前的不到5000家公司,美国股市去年在QE推波助澜下,“涨的”非常超过预期,但也没有大量公司蜂拥上市,套现圈钱,掏空投资者腰包,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导致了其IPO的理性,难道不值得证监会思考吗?
停了1年多IPO,还是在原地打转,甚至被准备上市公司及利益机构钻了一个很大的空子(尽管在亡羊补牢)!
不要摸着石头过河了,有句话:存在是合理的!已经存在的合理的东西,不需要你继续检验了!
市场化改革,必须有市场化思维,必须建立真正的市场化制度之制约机制,否则,你只能不停地“半夜鸡叫”!伸出那只非市场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