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中公告》中关于农村土地的解读,如有不当,欢迎批评指正!

  很多童鞋都没搞懂政策的精髓:公报隐含的意思是土地的“流转”,而这个流转的内容是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三个权利的流转,而不是土地所有权的的流转。要知道农村的土地是归集体所有,说白了就是国家的,只要是在GCD的领导下,土地就绝无可能私有。这里“流转”的过程其实就是“买卖”的过程,跟政府拆迁城中村那种差不多。这次政策好的地方就是农村的土地可以上市交易,既然上市交易,那么价格就是市场说了算,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就可以卖个好价钱了。
  以前农村的三块地“宅基地,承包地(责任田)、自留地、村集体建设用地(村办企业和村办公益场所)”,这几大块都是不可以买卖转让的(当然农村也有个别私下契约买卖的除外),这次政策把这个市场激活了,至于怎么买卖农民的土地,首先大家还是要读一读国土资源局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办法。
  首先是你必须是本村户口,一户一地,按照户口分配,外村人无权享受,更别说城镇户口了。举例:你父母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一男加父母是一个户口可以有一地,另外一男算一户有一地,女儿外嫁户口迁往别的地方就没有了户口也就没有地了,所有你们这个家庭就有两个户口,也只能有两个地。
  还有以前农村(算是不合法,但农村确实是个奇葩)有些父母不愿意跟孩子住一起,像这样的家庭,父母也可以算一个户口,也可以得到一块地。但是现在是得不到的,我这次回家,也在打这方面的主意,但是村支书和村长说不行,政策相当严格,根本不可能给你批一块宅基地的。前面有些同学说村长村支书可以一言堂帮你办理,我可以告诉你,风险很大。我们村我已经问过了,现在村子批一块宅基地,必须向村委会申请,然后再到乡政府,再到县城或者区政府的国土资源局(所)备案,批准后才可以给你宅基地的,大概就是这么个流程,目前管理的很严格。
  如果土地确权之前你这么办,说实话风险很大,到时候可别在政府面前耍无赖,你耍无赖能耍得过政府?还是小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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