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hua与网络传销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非法传销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的规定,传销或变相传销行为的特征主要有:
(一)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
(二)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含服务,下同)等变相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
(三)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的;
(四)组织者的收益主要来自参加者交纳的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的费用的;
(五)组织者利用后参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的;
(六)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
非法传销的基本特征无非是两个,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就可以认为是非法传销:
一个是传销的商品的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
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者服务得到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二、tomhua的电子商务宝盒是非法传销吗?
本人加入电子商务宝盒后,就因不堪忍受其产品的低劣而要求退款,没想到其“100%退款”的承诺是一场骗局。于是有了《国际级的骗子tom hua和电子商务宝盒大揭秘》一文,在文章中本人详细剖析电子商务宝盒为什么一文不值,并且提出更加低价有效的替代方案。
所以说tomhua的电子商务宝盒完全符合非法传销的基本特征中的第一点:商品的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
接下来推荐一篇文章:最濠洨網路電子書行銷教父湯華 即將來台巡迴詐騙
且不论文章的内容,从文章发表的时间得知:tomhua大约在2010年底开始进入台湾。
今天是2012年8月7日,时至今日tomhua在大陆宣传的成功案例中没有一个是台湾的。“神”一般的tomhua居然在两年的时间里,教不出一个成功的案例!是台湾人民笨呢,还是骗局被揭穿了?
再来看看他们宣传的中国大陆最新成功案例:郭蕊菘。先看看郭蕊菘都在干什么。郭蕊菘写了一本电子书:《我的导师一小时赚200万美金的世界记录保持者网络教父TomHua》,还建了一个博客http://www.guoruisong.net/。郭蕊菘所做的所有事情都围绕一个目的:推广tomhua。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他介绍来的人中,有人加入tomhua,他就有佣金收入,这是他的利润来源,所以他在做这些事情。这也是网络上那么多人在推荐tomhua的原因。更详细分析的看看这篇文章:為什麼湯華 (Tom Hua) 的演講這麼多人推薦?
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者服务得到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这正是非法传销基本特征中第二点。
如果看完本文你有所感触,或者你正是非法传销的受害者,或者你要求退款遭拒却投诉无门,请立刻行动: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举报电话:010-65204333 65204334 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商务部直销监管网》举报留言版http://zxgl.mofcom.gov.cn/zxnet/comment/www_bbs_list.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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