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成大数据发展隐患

  大数据是指对于各类来源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并获取所需信息的一种技术。在互联网时代,人们会发送邮件、网上购物、团购消费、各类社交媒体的交流等等,每天这样的网络行为都会产生大量数据。企业如果能对大数据进行有效分析,就可以从其中挖掘出巨大的价值。大数据在带来收益的同时信息安全也成为了新的问题,两会代表们也将目光聚焦于此。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李朝兴认为,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存在巨大的隐患,信息并不一定以完整的形式泄露,它们可以通过数据传播出去。我们每天都在生产着各种数据,浏览网页、发微信、微博等等,所有的行为都是通过数据传输实现的,在开放的互联网上,获得这些数据就可以掌握每个人的相关信息,这就是信息安全的隐患。
  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安全问题表现在三个层次:第一是网络安全。我国的网络产业无论硬件软件都处于不设防的状态,使用的大多是国外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技术,网络本身不是自主研发的,很可能会因“后门”造成信息泄露,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则控制得很严。第二是数据安全。存在邮箱、云端甚至电脑终端里面的数据,通过网络都有可能泄露出去,但目前的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些数据的所有权归谁?是否应该归产生数据的人自身所有呢?第三是信息安全。数据一旦泄露,稍加分析和加工就变成了有用的信息,对个人而言是隐私,而对企业乃至国家机关而言则有可能是机密。
  在大数据时代维护信息安全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把建设信息安全体系真正作为国家的战略,加强信息安全行业监管,不留监管真空;其次,明确每个人产生数据的所有权,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个人信息权作为具体人格权加以保护,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选择权及个人信息安全;第三是从技术层面实施防范,加以创新,掌握核心的技术避免过度依赖进口造成的信息安全“后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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