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要什么

  中国需要什么
  为了证明职业病而开胸验肺,为了讨要工钱而上演各种跳楼秀,为了盈利,竟连世界五百强的企业也在中国大陆坑蒙拐骗——中国又进入了文革之后的又一个混乱时期。
  中国现在到底需要什么?
  需要一:修改有关的法律,由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调查费,无论胜诉方损失多么少,赔偿额至少是当地年收入的二分之一。
  这样规定一段时间内,诉讼案件会剧增,但是社会上各种极端案件会骤减。——这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吗?
  需要二:修改企业破产法,只要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就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哪怕债务只是一分钱。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破产的个人不能有房、车等贵重生活资料,限定每日最高消费额,否则追究刑责。
  这样规定,一段时间内,破产企业和个人会大量出现,好在有社保系统不会出现大的混乱,一段时间过后,市场、人、财、物各种社会资源就会向高效益企业流动,社会优化转型的目的也就实现了。——这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吗?
  需要三:建立完全公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只要是国家机关的文书,无论是罚款单、处罚通知书海事法院的判决书,一律录入并公开。银行的诚信档案就算了,因为银行也不可靠。
  这样规定,一段时间内,法院会忙一阵,但一段时间之后人们就不干不诚信了,由此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也就减少了,法院也就不会那么忙了。——这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吗?
  需要四:市调查师这个职业合法化、规范化,正如律师行业一样,大学开设相关专业,国家组织相关的资质考试,在调查师事务所执业,由事务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调查师事务所的合法化,使得那些由于手段和专业知识的原因拿不到证据的人们有了盼头,也就不会铤而走险了。
  这样规定,一短时间内调查师这个行业也许有待规范,随着新一代的具有专业素养的调查师的入行,很快这个局面就会改观。——这不正是我们所希望的吗?
  有了以上四项制度之后,那些善良的、被欺负了的人们,就可以把案件交给调查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如果他们认为官司能赢,就会先行垫付。那些善良的、被欺负了的人们,不用跑一趟腿,不用先花一分钱,就可以坐收超额赔偿,他们还会走极端吗?那些欺负别人的人还敢欺负别人吗?
  至于那些个别想把社会秩序搞乱浑水摸鱼的人、想敲诈别人的人,没有什么好说的,从重打击,让他们成为全社会不守法而受损的反面典型。
  天下太平矣,你出我赢
  崔永元白元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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